浏览次数:1024 发布时间:2019-11-10 |
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6日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信访受理对象
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(不含主要负责人)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规律,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对巡视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及“三个以案”警示教育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邮政信箱、举报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信访举报电话、手机,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窗口:市行政中心2号楼401会议室。
(二)邮政信箱:市行政中心9号楼109室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收。
(三)举报信箱: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。
(四)电子邮箱:laswxcz@126.com。
(五)举报电话:座机:0564-3379021。
手机:13329199307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。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。
市委第二巡察组
2019年11月11日